隱藏式門把的末日?中國工信部發布汽車門把新規,2027 年起強制配備機械解鎖!

近年來隨著電動車與智慧車輛的普及,為了追求流線外型與降低風阻,越來越多車廠採用隱藏式車門外把手,以及電子按鍵式的車門內把手,但這類設計在車輛發生事故斷電時,屢屢傳出車門無法開啟、阻礙救援與逃生的致命危機;為了「強制」解決這項痛點,中國工信部公布了全新的車門把手設計規範,針對內外門把的機械釋放、位置佈局與拉力強度制定了嚴格標準;新出廠車輛將於 2027 年 1 月 1 日起陸續適用新規,既有銷售車款則放寬至 2029 年 1 月 1 日。

 

 

確保事故後救援無礙,車外把手強制配備機械釋放功能

 

針對過去經常發生車禍後隱藏式門把無法彈出,導致外界無法即時施救的狀況,新規範給出了明確的解決方案;法規要求,除了尾門之外的每一個車門,都必須配備「機械釋放」的車外把手,而車輛的安全設計必須確保在發生不可逆的約束裝置展開(例如安全氣囊爆開),或是動力電池發生熱失控引發火燒車等極端事件後,車外的救援人員依然能夠單純透過機械作動的方式開啟車門。

 

對於平時採用電子解鎖的車輛,法規要求在進行靜態或動態測試後,車外把手必須能在不借助任何工具的情況下,透過單次或重複的機械動作順利開門;同時,為了防止救援時用力過猛導致把手損壞,車外把手在規定方向上必須能承受不小於 500N 的拉力,且測試過程中不得斷裂或脫落,測試後仍須具備開門功能。

 

規範車外把手佈局與操作空間,盲目追求平整化將受限

 

為了讓救援人員能在第一時間找到並施力,新規對於車外把手的佈局區域也做出了限制;把手必須位於法規指定的車門區域內,或是鄰近該區域的車門與車架附近。

 

此外,一項對於隱藏式門把設計帶來巨大挑戰的規定是「手部操作空間」;法規要求車外把手在「任意狀態下」,其操作機械釋放功能的手部空間,都必須能夠容納規定的測試模塊,這意味著即使是平整化的隱藏門把,也必須保留足夠的縫隙或具備極其可靠的機械下壓彈出機制,讓救援者的手指能隨時伸入施力。

 

強化車內自救能力,獨立機械把手成標配

 

除了外部救援,車內乘員的自救能力同樣是新規的重點,過去部分車款的車內把手操作便利性極差,甚至在特定場景下會完全失去功能;對此,法規明定每個車門(不含尾門)都應配備至少一個機械釋放的車門內把手,並且獨立操作任何一個內把手,都必須能夠順利開啟對應的車門。

 

在強度上,非電子按鍵式的傳統內把手需承受不小於 200N 的力,而電子按鍵式內把手則需承受不小於 50N 的力,確保在緊急慌亂的重壓或拉扯下不會損壞。

 

在佈局方面,車門內把手需位於車門關閉狀態下可見邊緣的 300mm 以內;當鎖體在車門上時,其縱向中心須位於同排座椅 R 點(乘坐參考點)前方,且垂直高度須在 R 點上方 0 至 680mm 的區域內,確保乘客在任何坐姿下都能輕易觸碰。

 

提升夜間與緊急狀況識別度,嚴格規定內把手標誌

 

為了解決內把手識別性差的問題,新規要求車門內把手必須配備符合規定的永久性標誌;這些標誌不僅尺寸必須至少達到 10 x 7mm,還要根據開門方式選用對應的圖形,並且顏色必須與背景有鮮明對比。

 

更重要的是,標誌必須在夜間或陰暗情況下清晰可見,確保斷電摸黑時依然能找到出路;附近也必須配備高度不小於 6mm 的中文或圖示操作說明。

 

分階段實施給予車廠緩衝!2029 年全面涵蓋已上市車型

 

這項攸關生命安全的重大變革將採分階段實施;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,所有新出廠的車輛都必須符合新規範,但其中較難克服的車外把手「手部操作空間要求」則給予了一年的寬限期,延至 2028 年 1 月 1 日才強制執行全部法規。

 

至於目前已經在市場上銷售的既有車款,考量到車門結構設計變更需要時間,工信部將期限放寬至 2029 年 1 月 1 日;屆時,所有不符合機械解鎖與佈局安全規範的車輛將面臨淘汰或強制改款,中國車壇將迎來一次向「安全基本功」靠攏的設計回歸。